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技术中心

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设计规范

时间:2023-04-19  来源:气体检测报警仪  作者:赢润集团
对于工业生产储运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可燃易爆气体(蒸汽)、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泄漏的工况场所,需要按照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设计规范来设置固定在线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一般可以参照GB/T  50493-2019、GB 15322.1-2019、GB Z/T 223-2009等国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规定来进行设置。

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适用检测介质
1、可燃易爆气体
可燃易爆气体一般指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气
(1)可燃气体(甲类可燃气体)
甲类可燃气体是指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小于10%(体积)的气体。
可燃气体
(2)可燃蒸汽(甲A、甲B、乙A类可燃液体)
甲A类可燃液体是指15℃时的蒸气压力大于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甲B类可燃液体是指除甲A以外,闪点小于28℃的可燃液体;
乙A类可燃液体是指闪点大于或等于28℃至等于45℃的可燃液体。
可燃液体
2、有毒有害气体
(1)《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中所列的气体或蒸气;
(2)现行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8部分:急性毒性》GB 30000.18-2013标准中,急性毒性危害类别为1类及2类的急性有毒气体;
(3)现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中列出的有毒气体;
(4)现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列出的化学有害气体。
 
国家标准《GBT 50493-201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由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探测器、现场警报器、报警控制单元等组成。
2、可燃气体的第二级报警信号和报警控制单元的故障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进行图形显示和报警。可燃气体探测器不能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输入回路。
3、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信号作为安全仪表系统的输入时,探测器宜独立设置,探测器输出信号应送至相应的安全仪表系统,探测器的硬件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T 50770有关规定。
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配置图见本标准附录C。
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GB 15322.1-2019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中的相关规定
1、系统式探测器应采用36 V及以下的直流电压供电,独立式探测器应采用 220V交流电压供电,采用直流电压供电的探测器应具有防止极性反接的保护措施。
2、探测器在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再将探测器置于正常环境中,30s内应能自动(或手动)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
3、独立式探测器应具有浓度显示功能,在5 lx~500 lx光照条件下、正前方1 m 处,显示信息应清晰可见。
4、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量程上限应为100%LEL,低限报警设定值应在5%LEL~25%LEL范围,如具有高限报警设定值,应为 50%LEL。低限报警设定值如可调,应在5%LEL~25%LEL范围内可调。
 
国家标准《GB ZT 223-2009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1、存在或使用、生产有毒气体,并可能导致劳动者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工作场所,应设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点,主要指可能释放高毒、剧毒气体的工作场所,或可能大量释放或易于聚集的其他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
2、检测报警点应设在可能释放有毒气体的释放点附近,如输送泵、压缩机、阀门、法兰、加料口、采样口、储运设备的排水口、有毒液体装卸口或可能溢出口、有毒气体填充口以及有毒物质设备易损害部位等处。另外,与有毒气体释放源场所相关联并有人员活动的沟道、排污口以及易聚集有毒气体的死角、坑道等也宜设置检测报警点。
3、一般情况,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场所,宜采用固定式,当没有必要或不具备设置固定式的条件时,应配置移动式或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另外,安全巡检和事故检查也宜使用便携式检测报警。
4、“室内”检测报警点设在与有毒气体释放点距离1m以内,若有毒气体的密度大于空气密度时,检测报警点的位置应低于释放点;反之,应高于释放点。
5、“室外”检测报警点设在与有毒气体释放点距离2m以内,检测报警点一般设在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的位置,若有毒气体的密度大于空气密度时,检测报警点的位置应低于释放点,反之,应高于释放点。
6、工作场所虽无有毒气体释放点,但临近释放点一旦释放有毒气体,可能扩散并导致人员急性职业损伤的,应设检测报警点,检测报警点设在有毒气体可能的入口处或人员经常活动处。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以上就是关于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设计规范的相关介绍,在有可能发生可燃易爆气体泄漏爆炸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导致人员中毒的工况场所都是需要设置气体探测器的。而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可以参考《GBT 50493-201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 15322.1-2019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 ZT 223-2009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等国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规定来进行涉及,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赢润集团工作人员。
 
信誉单位

信誉单位

陕西省AAA级信誉单位

国内顶尖服务商

国内顶尖服务商

6年来被评为国内顶尖服务商

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

公司拥有150多名高级技术人员

合作客户

合作客户

累计合作客户2000+

版权所有 © 2008-2022 西安赢润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0866号-4